《海牙协定》为外观设计注册提供了简单、高效、灵活又节约成本的申请途径,通过向WIPO的国际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,同时可以使该外观设计在多个国家和政府间组织得到保护成为可能。截止目前,已有75个国家或地区加入海牙协定。
海牙协定自1925年签署以来,进行了多次修订。目前有《1934伦敦文本》、《1960海牙文本》、《1999日内瓦文本》三个不同的文本。三个文本之间相互完全独立,对于一个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来说,可以选择成为其中一个文本的缔约方,也可以同时选择成为其中两个或三个文本的缔约方。但是,1934伦敦文本已于2010年冻结,1960海牙文本也面临冻结问题,而中国想要加入只有加入1999文本才有意义;再者,海牙协定规定一件外观设计国际申请,只有在签订了同一本文的缔约方之间在指定后可以得到保护,且中国企业在海外申请外观设计较多的国家如美国、日本、韩国、德国、英国、加拿大等均加入1999日内瓦文本,所以中国加入1999日内瓦文本就成为了必然选择。
根据海牙协定第17条规定,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请求续展,海牙协定缔约方的保护为自国际注册日算起十五年,且1999日内瓦文本第29条明确规定对该文本不得有任何保留。此规定和中国2021年6月1日前专利法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存在冲突。此次中国专利法修改,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改为自申请日起十五年,可以说已经清除了中国申请加入海牙协定的最大障碍。
新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,使得中国加入1999日内瓦文本不受条件所限了,目前我国外观设计申请量已经居于世界首位,加强外观设计保护的呼声日益强烈。为了适应企业“走出去”战略实施,方便外观设计在国外的申请与保护,中国为加入海牙协定已做好了准备。
中国加入海牙协定,对我国企业寻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又有哪些好处呢?
首先,申请程序更简单。利用海牙体系,只需直接向WIPO提交一件国际申请,同时指定想要寻求保护的国家和地区即可。
其次,费用更节省。为申请人节省了翻译费、公认证费、海外事务所代理费。
再次,管理更便捷。其后续变更、续展管理,仅需进行一次申请,即可在多个指定国生效。
此外,效率更高。利用海牙协定,申请人获得权利的周期更短。
最后,更加灵活。海牙体系可延迟公布,最长不超过30个月。
中国加入海牙协定对企业如此具吸引力,为了更好地运用海牙协定制度,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,在尽快增强工业设计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,建立自己的工业设计保护体系,充分利用海牙协定制度带来的机遇,助力企业“走出去”,以便在全球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海牙协定相关事项,欢迎致电:135229753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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